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項目名稱: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西校區(qū)專家樓弱電項目。
招標方式:校(院)自行招標。
招標公告發(fā)布日期:2019年4月9日。
開標日期:2019年4月15日下午2:30。
中標供應商名稱:安徽華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。
中標供應商聯(lián)系地址:合肥市蜀山區(qū)眾邦路美麗華花園1幢201室。
中標金額:35180元。
評審委員會名單:朱永付、倪東輝、姜鴻斌、趙志學、張建。
招標人名稱: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。
地址:合肥市望江西路557號。
聯(lián)系人:楊老師。
聯(lián)系方式:0551-65380960。
公告期限: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7日。
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機關紀委或總務處提出質疑(異議)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中共安徽省委黨校(安徽行政學院)本部綜合行政樓10樓(機關紀委)、西校區(qū)教學B樓二樓(信息技術中心),聯(lián)系電話:62173161(機關紀委)、65385287(信息技術中心)。
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,可在規(guī)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處提出投訴。
二、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財政部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.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;
2.采購人名稱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包別號(如有);
3.被質疑人名稱;
4.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.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.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;
7.提起質疑的日期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.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.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.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.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特此公告。
信息技術中心
2019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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